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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采购第三方舆情监测系统的公告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1970    更新时间:2023/10/11
 
 

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

关于采购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及服务的公告

各潜在供应商:

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近期采购第三方舆情监测系统,预算价格4.9万元每年,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,相关要求如下:

一、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:

2023101620日,在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互联网站获取 (地址:http://www.scnjcourt.gov.cn/)

二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5.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
7.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;

    8.具有三年以上从事舆情监测、风险预警、事件分析及舆情处置相关工作经验。

三、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及要求

20231023日上午9-12点在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902办公室报名及资格审查,需提供以下资料(只审核资格用,可带走):

1.提供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”复印件;未换证的提供“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”复印件;

2.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(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);

3.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《法定代表人/单位负责人授权书》。

四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(北京时间)

 请各投标人在2023年10月26日下午3:00到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楼会议室现场进行投标,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。

五、投标要求

1.提供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”复印件;未换证的提供“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”复印件;

2.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(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);

3.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《法定代表人/单位负责人授权书》;

4.盖有供应商鲜章的报价单(报价不能超过预算价格,超过预算价格报价无效);

5.提供2019年以来舆情监测、风险预警、分析研判及舆情处置等相关合同复印件2份(可只复印有公司名称一页和最后签订日期一页),加盖投标人公章。

6.本次舆情监测、风险预警、分析研判及舆情处置等相关服务方案(参照具体项目需求)。

六、评审标准

以舆情监测方案、服务响应程度、服务综合业绩、售后服务能力、服务价格等综合选定

七、联系方式

采购 人: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

联系 人:顾老师 陈老师

联系电话:0832-2058112 0832-2058088

其他具体采购项目及要求详见附件。

内江法院采购舆情监测系统需求.doc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3年10月8日

 

 

 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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